所謂環保自然葬,指的是當人死亡後,以火化的方式將遺骸燒成骨灰,之後不做永久的設施、不放進納骨塔,亦不立碑、修墳。基於民眾的傳統喪俗觀念,其環保自然葬之作法,近年來受到政府大力推廣有逐年增加之趨勢,但大多數民眾仍舊保持固有傳統習俗,其作法尚未普及,況若中華儒教文化,提倡「慎終追遠」、「民德歸厚」的精神,故還慎重參予為要。
死亡並不是生命的終結,在人生面臨最終階段時,選擇回歸自然,就是對自然生命的延展。政府多年來為倡導綠色環保新觀念,呼籲國人響應推動殯葬採行樹葬、灑葬或海葬等環保自然葬法,不但可節約喪葬費用,「回歸自然、綠蔭後人」的綠色葬儀理念,更為地狹人稠的寶島塑造「節葬」與「潔葬」的新殯葬文化。目前我國公墓內可實施骨灰樹葬、灑葬之地點已有14處,至今服務四千多名民眾,海葬亦已有七百多名。如聖嚴法師於民國98年2月15日採植存方式,葬於新北市金山環保生命園區,靈骨化為春泥,永佑大地。
目前各縣市政府都有提供紙錢集中焚燒,部分縣市則已開始推動各項創新的綠色殯葬服務,包括辦理聯合奠祭、電子輓聯、網路祭拜、殯葬設施綠建築認證等,不但節省能源,更提供民眾更優質的服務。民眾可備齊死亡證明、火化證明,至當地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,往生者不必要是該縣市市民,也沒有亡後時間之限制。
環保自然葬法可分樹葬、灑葬、海葬、花葬等,說明如下:
(一) 樹葬與花葬:
樹葬與花葬是指於公墓內將骨灰葬納於土中,再植花樹於上,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之安葬方式。實施樹葬之骨灰須經研磨裝入容器,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自然腐化,且不含毒素成份。目前多使用玉米澱粉做的、可分解的骨灰罐。
(二)海上骨灰拋灑(海葬):
海葬是將研磨處理過之骨灰(或裝入無毒性易分解材質之容器)拋灑於政府劃定之一定海域。火化後的骨灰,需經過再處理,使其成為小顆粒或細粉,目前的作法是用雙層環保袋包裹盛裝,並加入五彩石增添重量,當船行駛至外海,由家屬為亡者做最後祝福祈語後,將環保袋伴隨鮮花拋向海中,於眾人默禱下,目送骨灰沉入海中。
骨灰撒海,衝破了傳統的「入土為安」觀念。「人從自然中來,又回到自然中去」,海葬是繼墓葬以後的重大改革,是人類思想的一大躍昇。台灣地區四面環海,海葬若能慢慢蔚為風氣,將是未來台灣殯葬文化另一特色。
(三)(公墓內)骨灰拋灑、(公墓外)植存:
在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、花園或森林,以拋灑或埋藏骨灰之方式進行,不立墓碑不設墳,不記亡者姓名,以供永續循環使用,並彰顯人於往生後一律平等之觀念。
環保自然葬法,無論是樹葬、灑葬、海葬、花葬,都是透過大自然的洗禮,讓生命回歸大自然,不但節約喪葬費用,同時留給後代青山綠水。
※資料來源: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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